【公益論壇】 |
文/宜蘭反空污行動平台 「環境權」是基本人權,公民享有乾淨空氣和水資源、拒絕環境惡化的基本權利。 1983年,陳定南老縣長推動「青天計畫」、「碧泉計畫」,防治空氣和水污染,迫使宜蘭縣內水泥廠更新改善排污設備,後續更引發反火力發電、反六輕運動,凝聚了宜蘭人的「宜蘭意識」、「宜蘭價值」等自我認同與自信。曾幾何時,物換星移,隨著台灣工業發展,新型態的污染源導致宜蘭縣冬山、蘇澳地區居民飽受空氣污染及各類臭異味所苦,經年累月,居民只能以不斷致電環保局檢舉,卻不見有明顯成效,失望之餘,只能以緊閉門戶,做為無聲的抗議。我們不禁要大聲疾呼:請還給冬山與蘇澳人的「呼吸權」! 今(2016)年6月,宜蘭縣政府首開全國之先,實施水泥業空氣汙染物排放加嚴標準管控污染源,我們雖予肯定,但面對複雜的空污議題,僅憑該標準實不足以還給人民「環境權」。所以,我們要嚴正地呼籲政府部門,請持續為營造宜蘭好山、好水、好空氣的環境而努力,以延續宜蘭環保立縣的驕傲! 為此,我們連署提出以下訴求: 一、對地方政府部分: (一)建請宜蘭縣政府成立專案小組,徹底調查冬山、蘇澳臭異味來源,並儘快公布調查之進度與成果。 (二)全面監督宜蘭縣境內的石化廠、鋼鐵廠及水泥廠汰換老舊設備,並將監督與執行成果於網站公開。 (三)徹底檢討水泥廠工作環境,以保障水泥廠從業勞工的身心健康。 (四)除了加嚴水泥工業不透光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標準外,應針對其他氣狀污染物,研擬新的加嚴標準。 (五)嚴控利澤、龍德工業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。 (六)拒絕有害事業廢棄物進入宜蘭,作為水泥製程的原物料。 二、對中央政府部分: (一)建請中央政府評估水泥產業的環境成本,對水泥產業做全盤檢討。 (二)重新檢討不合時宜的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,從法規面嚴控空氣污染物的產生。 (三)應對水泥業採礦合約期程嚴格把關,申請展延應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審慎查核。 (四)重新評估水泥廠有無足夠能力處理事業廢棄物,及其所衍生的新形態污染議題。 發起團體: 聯名發起團體: 連署團體:
圖/建請中央政府評估水泥產業的環境成本,對水泥產業做全盤檢討。圖片來源:反空污行動平台 延伸閱讀:水泥廠廢氣空污 冬山人受不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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